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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他真来了”

1999-02-12 来源:光明日报 人民日报记者傅旭 新华社记者张宿堂 我有话说

庄严的法庭,高悬的国徽,肃立的法警……这一切向人们宣示着法律的神圣。

“现在开庭。”1999年2月9日下午3时20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在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始审理。

“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随着书记员的高声宣布,法庭里100多名出庭人员及旁听者一齐起立。

在众人注视的目光中,审判长和审判员依次进入法庭。

年轻的审判长侯春盛走上审判台。当他的目光移向旁听席时,一张熟悉的面孔映入眼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果真来了。他和所有旁听者一样,静静地肃立在旁听席上。

侯春盛是前一天下午才知道李鹏委员长要来旁听这场审判的。当时他被告知:李鹏委员长来旁听,不要有任何特殊,座位前一杯茶水也不摆,整个审判要按法定程序进行,与以往开庭没有任何不同。尽管如此,他还是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毕竟,这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第一次旁听人民法院的审判。

书记员报告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后,审判长宣布“全体坐下”。接着,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宣布案由。在完成了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后,审判长宣布:“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首先进行的是法庭调查。

原告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被告厦门天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永嘉(厦门)工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开始陈述各自的诉讼理由,并向法庭举证。由于这起案件部分事实清楚,部分事实争议较大,在随后的法庭辩论中,双方互不相让,依法、据理力争,你来我往,一个回合接一个回合,辩论相当激烈。

审判台上在唇枪舌剑,旁听席上则十分安静。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李鹏听得十分专注。当工作人员向他示意原定的旁听时间已到时,他不动声色轻轻做了一个手势,表示要继续听下去。下午4时2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李鹏这才起身离开法庭。

“这次旁听审判,增长了很多知识。”走出法庭,李鹏委员长感慨地说道。“前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决定将合同法草案提交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但是,对于草案中有些问题,人们的看法还不尽一致。参加旁听审判也可以说是一次直接的立法调研。”李鹏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案件越来越多,法院能否做到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我选择旁听这起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对有十多年审判员经历、审理过数百件案子的侯春盛来说,这无疑是难忘的一天。走下审判台的他依然激动不已:“我们走进法庭时,李鹏委员长与其他旁听者一样起立。这不是对我们个人的尊重,而是对法律的尊重,这也充分显示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能来旁听审判,说明党和国家对法制建设的重视,对司法工作也是一个有力的推动。”

在案件中,原告与被告是对立的双方,但对于李鹏旁听审判一事的看法却十分一致。两位代理人都认为,此举表明人大对加强国家的法制建设起着重要作用,也是对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由此看到了国家走向法治的进程。

旁听人民法院的开庭,是李鹏委员长到福建后的一项“临时动议”。当记者问及参加旁听的初衷时,他回答说:“这是为了增加感性认识。根据宪法规定,人大对‘两院’实行监督,如何行使好这一权力,需要有更多的实践。”

李鹏说:“这次旁听审判时间比较短,谈不上解剖麻雀,但希望能对于公正司法起到一些推动作用。”

从法庭出来,李鹏又与厦门中级法院的全体人员见面。他语重心长地说:“法庭是严肃的,法院的使命是神圣的,法官的责任是重大的。你们要坚持严肃执法,公正司法,维护法律的尊严。”

一起普通的纠纷案件,一次平常的庭审,一个临时动议的旁听,却给人们留下了难忘的记忆。用审判长的话说:“想不到,李鹏委员长他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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